在中山,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,而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,是否可以卖酒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判断。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在中山卖酒的相关情况。

根据国家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酒精饮料属于特殊食品,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许可才能销售。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,如果想要销售酒精饮料,必须先获得《酒类流通许可证》。

根据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,酒类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经济组织资格;

具有从事酒类经营的场所和设施;

具有从事酒类经营的专业人员;

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、卫生、环保等条件的管理制度;

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酒类产品质量保证体系。

如果企业在中山已经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,并且符合上述条件,就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《酒类流通许可证》,从而合法地销售酒精饮料。

需要注意的是,在销售酒精饮料时,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,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。企业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,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,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。

在中山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后,如果想要合法地销售酒精饮料,就必须先获得《酒类流通许可证》,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。只有这样,才能够保障消费者的权益,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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